近幾年,很多駕駛員都反映:出租車從業資格證的繼續教育,這項事務已經越來越流于形式,反而還加重了我們的負擔,滋生了腐敗,而沒有了實質性的意義。
而且,很多地方的駕駛員表示,出租車的繼續教育已經成為了某種程度上的“斂財”工具,注重的是交費,而不再是所謂的“學習”,和“再教育”。
所以,很早各地出租車司機就開始呼吁取消出租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繼續教育,為駕駛員們減輕負擔!
而近期經過向交通部有關部門的詢問,我們得知:根據《關于印發深化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管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交通部正在積極加快推進取消駕駛員2年一周期的繼續教育工作。
答:您好,按照《關于印發深化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管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交辦運〔2018〕143號)精神,我部將重點推進取消道路運輸駕駛員2年為一周期、接受繼續教育時間累計不少于24小時的管理制度,對于誠信考核周期內(12個月)無記分的道路運輸駕駛員, ,由道路運輸經營者履行對其駕駛員繼續教育的主體責任。具體推進時間節點與頒布實施新修訂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同步。